1.个体经营者可以“不记账”
《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,都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,设置、使用和保管账簿、凭证,并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建帐。”
2.个体经营者可以“不纳税”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),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,个体户和公司均可享受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,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元。
3.个体户可以“不进行年检”
根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十四条“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年检”,第二十三条“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年检的。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”
4.个体户可以“不批准”
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的,个体户和公司需申请审批,根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“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,未办理变更登记的,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,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”个体户如有变更,需要像公司一样办理变更登记。
5.个体户不会被“抽查”
很多个体户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,那么是否意味着工商部门不会进行抽查?
要跟你说清楚,当然不是!不仅会查,还会被细看!因为很多个体户在两证融合前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,没有相关营业执照;或变更后未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;或者因为运营期的健康、环境、消防等问题维护不好,存在风险或者被邻户举报。
2021年1月22日 18:38